隨著IEC 62196-1和IEC 62196-2兩項標準最終草案稿的完成,IEC最新的電動汽車(EV)國際標準即將完成。標準中定義了電動汽車(EV)充電的插頭和插座。
推動國際合作
在全球圍繞EV充電機制開展的大量研究和開發(fā)工作的基礎上,IEC標準對各個國家的各種電力基礎設施做出規(guī)定,避免了全球不同地區(qū)各自獨立的商業(yè)所發(fā)展的互不兼容解決方案產生的風險,這也是今年法蘭克福車展(IAA)期間提出的問題。
法蘭克福車展(IAA)作為最大的年度車展,每年都會吸引眾多的汽車制造企業(yè)。今年的車展首次將電動汽車(EV)作為其最大焦點,包括為電動汽車單獨開辟整個展廳并召集專家舉行相關會議。期間舉辦的電動汽車大會(Electric Mobility Congress)意識到不同國家的法規(guī)妨礙了電動汽車的大規(guī)模市場化,包括博世公司在內的一些業(yè)界主要廠商呼吁制定國際標準。而IEC提出的技術標準滿足了這些需求,推動了國際電動汽車跨市場兼容性。
電動汽車充電標準
兩項新標準的最終草案稿定義了用于電動汽車充電的插頭和插座。IEC 62196-1的內容為總體要求,IEC 62196-2定義了名稱分別為類型1、2和3的3類電源連接系統(tǒng)。這些都是充分考慮了不同國家的電力基礎設施和控制條件之后完成的。
這些標準的基礎是IEC 61851-1,其定義了電源給電動汽車充電的4種模式。模式1到模式3可以在3-10小時之內通過市電電源為一輛電動汽車充分充電。模式4則可以在10分鐘內為一輛電動汽車充分充電,但需要借助于一種成本很高的離線型電池。
IEC 62196-1標準適用于以上4種模式,IEC 62196-2標準僅適用于市電充電模式(模式1到模式3)。另一項正在制定的標準IEC 62196-3則適用于DC充電(模式4)。此外,IEC 61851-1定義了3種用于給電動汽車充電的電纜和插頭設置:實例A,電纜附屬于電動車;實例B,電纜單獨存放;實例C,電纜附屬于充電站。
IEC標準滿足管理機構參數要求制造商在生產過程中參考這些類型、模式和案例,可以使其產品滿足不同市場管理機構的要求。例如,出于安全的考慮,意大利和美國限制使用模式1充電;因為當地的公共充電點條件,美國和歐洲對模式3表現(xiàn)出很大的興趣;而日本則更喜歡模式4。此外,技術局限要求所有模式4的電纜需要附屬在充電站上(實例C),美國法律要求模式3的充電站也配備實例C中的電纜。
新標準IEC 62196-1和IEC 62196-2通過定義依據不同電力基礎設施使用的插頭和插座使得電動汽車的前景更加明朗。例如,美國和日本目前使用類型1接插件,一些歐洲國家使用類型2接插件而其他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使用類型3接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