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乘”飛機有新規(guī)
來源:西海都市報 日期:2011-9-19 作者:全球電池網(wǎng) 點擊:
日前,民航局緊急下發(fā)《關(guān)于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管理的通知》,對旅客攜帶鋰電池登機作出嚴格規(guī)定,個人攜帶登機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備用鋰電池須單獨包裝且不能超過兩塊。
根據(jù)《通知》要求,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nèi)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并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兩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瓦特小時;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的,經(jīng)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瓦特小時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旅客攜帶的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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