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電池網 | 供應 | 求購 | 企業(yè) | 招商 | 資訊 | 展會 | 人才 | 電池論壇 | 電池品牌 | 采購中心 | 產品大全
E電通服務 建議
資訊
登錄 注冊會員
您當前位置:首頁>資訊頻道>廢舊電池>正文
廢舊電池無處可送 回收處境尷尬
來源:網絡來源 日期:2012-10-29 作者:全球電池網 點擊:

遼寧省沈陽市梅江東社區(qū)的張慧梅熱心環(huán)保事業(yè),3年時間回收了近500千克的廢舊電池,卻面臨無處可送的境地。長沙市人民中路長鑫花園小區(qū)秦秦小朋友從電動玩具、遙控器等小家電中攢了3公斤廢電池,也不知往哪送。

電子產品普及的同時,作為電子產品必備配件的電池也快速增長,年報廢量已達95萬噸。電池中含有鉛、銅、鋰、鋅、錳、鎘、鎳和鈷等金屬,具有較高回收價值。但是,在我國,廢舊電池回收潛力巨大卻遭遇尷尬。

專家指出,經過二十余年努力,回收廢舊電池的環(huán)保觀念已經被多數(shù)人所接受。但是,個人熱心無處可送,企業(yè)回收獨木難支。目前許多地方的政策都是“不鼓勵不反對”,這容易挫傷社會公眾參與環(huán)保的積極性,也讓電池回收處于尷尬境地。為環(huán)?紤],如果把這種閑散的民間回收行為變成系統(tǒng)的政府主導、企業(yè)運作、社會參與的行為,電池良性循環(huán)就能實現(xiàn)。

電池集中回收與否一直存在爭論。一派觀點認為,按國家要求,現(xiàn)在禁止生產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001%堿性鋅錳電池,干電池基本實現(xiàn)無汞;日常生活產生的廢鎳鎘、氧化汞電池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可分散與生活垃圾一并處理,不會造成環(huán)境污染;現(xiàn)行條件不鼓勵集中收集處理。

這種觀點的依據(jù)是,2003年10月9日,原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國家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原建設部、科學技術部和商務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以下簡稱《技術政策》)。其中指出:“廢一次電池的回收,應由回收責任單位審慎地開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經濟條件下,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一次電池。”

北京師范大學化學學院博士后毛達卻認為,這一規(guī)定有其合理之處,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環(huán)保官員往往將之模糊地轉述為“國家已經不鼓勵收集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電池”,并以此回應公眾的疑惑。但是,他們在表達此觀點的時候,往往不會提及日常生活中仍然使用著的一些危險性廢電池(如含汞扣式電池、含鎘充電電池)應該如何處置。

根據(jù)《技術政策》要求,我國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含汞量大于0.0001%的堿性鋅錳電池。目前,我國電池的用汞量呈逐步降低的趨勢。但是,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程和發(fā)研究員的研究表明,從1995年至2009年,中國電池產業(yè)的用汞量已從每年582.4噸降至140噸。廢電池的含汞量大幅下降,但仍占生活垃圾含汞總量的54%,仍是我國含汞最多的生活垃圾。

有業(yè)內人士指出,干電池基本無汞是理想狀態(tài),雖然大電池企業(yè)生產的電池目前都做到了低汞化或無汞化,但大量小企業(yè)生產的電池還存在高汞現(xiàn)象,許多假冒偽劣低價一次干電池的含汞量也可能超過國家標準。

毛達認為,無汞化或低汞化政策不足以控制廢電池重金屬污染。目前,大量含汞紐扣式電池和低汞一次干電池仍然被大量生產或使用。鎳鎘電池產量仍達4億只,存在類似汞的鎘污染風險?紤]到我國混合垃圾的末端處置場所,如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的污染防治還處在不高的水平,將廢電池所含的有害物質集中留到末端進行治理,風險很高。

專家指出,經過多年環(huán)保觀念培育和技術進步,我國應當與時俱進,借鑒國外經驗,建立健全廢舊電池回收體系和相關法規(guī),支持行業(yè)發(fā)展,開發(fā)城市礦山,變廢為寶。

上一篇: 給廢舊電池安個家---漢川啟動廢舊電池回收 下一篇:  沒有了
版權聲明:全球電池網轉載作品均注明出處,本網未注明出處和轉載的,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 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作品侵犯作者署名權,或有其他諸如版權、肖像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傷害,并非本網故意為之,在接到相關權利人通知后將立即加以更正。
評論表單加載中...
正在加載評論列表...
本文共有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