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擬修訂便攜式二次電池和汽車電池及蓄電池容量標簽的規(guī)則
來源:應對國外技術貿易壁壘網(wǎng) 日期:2009-11-9 作者:全球電池網(wǎng) 點擊:
2009年10月20日,歐共體發(fā)布通報,歐盟委員會擬修訂制定關于便攜式二次電池(可再充電的)和汽車電池及蓄電池容量標簽的規(guī)則。
電池指令(2006/66/EC)要求所有便攜式的和汽車電池及蓄電池標有容量標簽。該容量標簽的目的是在購買便攜式和汽車電池及蓄電池時,為消費者提供有用的、易于理解的和可比較的信息。
本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規(guī)定了便攜式二次電池(可再充電的)和汽車電池及蓄電池容量標簽的要求。為了確保為消費者提供的信息的準確性和公平競爭,以及制造商一致的質量值,確定這些電池和蓄電池的容量是以現(xiàn)行的國際標準和歐洲標準為基礎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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